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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办法长医政字﹝2023﹞46号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治医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学校储存保管、领取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我校危险化学品库房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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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长医政字﹝2023﹞4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国务院令59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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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一、仪器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维修记录,做到卡、物相符。三、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四、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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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耗材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公的原则,在保障有效供给的基础上降低耗材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规定的计算机耗材是指学校所有打印纸、色带、鼠标、键盘、打印纸等常用计算机耗材。二、学校计算机耗材根据办公需要由资产管理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统一负责采购,验收后由专人办理入库保管手续。三、领用单位根据办公需要提出领用申请,填写《计算机耗材领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本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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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易耗品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易耗品管理工作,促进易耗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易耗品管理工作水平,杜绝浪费现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是对全校各二级单位易耗品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 考评工作由国资处牵头组织,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易耗品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第四条 考评主要是从制度执行情况、账目建设,安全责任、易耗品管理人员配备等四方面内容考察各部门易耗品管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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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统一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账外滞留。第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购置(包括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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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单价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人民币,但购置专用配套设备、附件后,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二、验收和使用1.验收(1)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是保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关键。使用单位应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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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医政字﹝2023﹞46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置管理,规范学校办公设备、家具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高效利用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国务院令第738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晋财资〔2022〕8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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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是对全校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考评工作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抽调有关人员成立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第四条 考评内容由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仪器设备账物卡相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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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长治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长医政字﹝2023﹞4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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