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景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治医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医学检测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JYTP2015—152
二、项目名称:医学检测综合实验室建设。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医学检测综合实验室建设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交验和技术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备注 |
1 |
医学检测综合实验室建设 |
显微镜、中控柜、专业试题集、中央实验台、单面水斗柜、吊柜、水槽、水龙头、滴水架、黑板、中央台、水斗柜、试剂架、边台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长治医学院指定地点。
4、本项目预算金额:297828元。
四、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万水澜庭(南门8号楼1单元3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五佰元整(¥:500.00元/包),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6、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报价人纳税凭证(至少附一个月);
7、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万水澜庭(南门8号楼1单元301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万水澜庭(南门8号楼1单元301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医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55-3151494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景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万水澜庭(南门8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535106690
太原景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