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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燃油车)执行第三轮次框架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5-11-24 点击: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级预算单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燃油车)执行第三轮次框架协议的通知》(晋财购〔2025〕97号)要求,本期框架协议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新旧业务衔接过渡期,可继续按原交易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也可按本次征集结果执行,入围产品可通过电子卖场首页-【入围产品库】查询。    

新旧业务衔接过渡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自12月10日起,将下架上一期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产品。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需按照本次征集结果执行框架协议采购。      

请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在电子卖场及时妥善安排好近期相应品目的采购工作,尽快完结电子卖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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