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1】3号)文件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不得晚于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开始前30日,
为保障我院2022年1-2月份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在财政预算明确或下达后,尽快编制1-2月份的采购计划,履行审批程序,与2022年1月7日10点前,将1-2月份急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计划报资产处。同时也要做好2022年2月份以后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需要进行政府的采购意向的编制工作。
资产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