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晋财资〔2024〕68号)及《长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长医政字〔2023〕46号)相关规定,经长治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表决,校党委常委会(长医会字〔2026〕3号)研究决定,对我校公共体育教学部、后勤保障部等二级单位提请报废的老旧淘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含软件)共211项,资产账面原值为3168028.80元。以上资产明细见附件《长治医学院国有资产报废申报表》,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
如有疑问请与资产管理部联系。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355-315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