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资产管理处做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履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特别是在招标采购等环节,积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不得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吃、拿、卡、要,如有发生,坚决查处。
三、政务公开。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丰富和创新公开载体,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四、热情服务。牢固树立为广大师生积极主动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做到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五、严守纪律。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尽职尽责。
六、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处室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刁难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从严追究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