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晋财资〔2022〕69号)要求,按照《长治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长医政字〔2023〕46号)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拟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经使用部门申报,资产管理部汇总审核、组织技术鉴定,并报长治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论证,经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会、12月14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拟对中心实验室等三十个使用部门申报的1061台(套、件)(原值5835707.17元)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明细详见附件,可在学校网站进行下载查阅)。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向资产管理部反映。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0355-3151469,13033465421
附表:1、《长治医学院2023年度拟报废资产分户统计表》
2、《长治医学院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资产管理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