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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管理的通知
2023-04-26 15:45   审核人:

关于2023年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政府采购“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框架协议采购制度优势,规范集中采购目录内多频次、小额度通用印刷服务采购活动,长治市就2023年度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开征集了入围供应商,本着属地管理原则,现将学校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各二级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印刷服务的活动。

二、服务内容

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仅限于印刷服务,不包括条幅、版面制作等宣传费用。

三、供应商确定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对电子卖场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管理要求,本着规范、便捷、节约的原则进行属地采购,各二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选用长治市2023年度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供应商。

四、履约、验收及付款

1、各二级单位自行确定印刷品内容、规格、数量、服务要求等,并负责验收。

2、印刷成品经验收、签字确认后,供应商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附服务明细(内容、规格、材质、单价、总金额等)。

3、供应商结算手续按报销流程审核批准后,报资产管理处备案、电子卖场采购,财务处结算付款。如因信息变更、无故拖延等原因造成无法付款或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须承担对承印内容的保密义务,因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结算价格标准不得高于长治市2023年印刷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成交价的最高限价。

6、原则上按季度结算。二级单位也可根据自己的业务量大小按月、按半年或年度结算。因电子卖场经费问题,一般结算不能晚于本年的11月底。

7、结算经费占各二级单位的预算经费。

五、执行期限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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