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搬迁单位资产清查交接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部门:
学校图文教学楼正式启用,一些二级部门办公地点相应调整,各单位在搬迁工作中务必要保证国有资产留存完好,做好部门资产的清查、盘点、搬迁工作。不适宜搬迁的资产,必需登记建档,提交资产管理处报备。搬迁工作完成后,资产管理处将对所有搬迁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请相关单位做好资产账目及实物盘点准备。工作联系人:左焕甡 电话:13033465421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20日